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新能源汽配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永县新能源汽配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永发改审[2023]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江永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永县新能源汽配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18756.00 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 10500 平方米。新建 3 栋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 18708.00 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 48.00 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 10500 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用地红线内的路网、景观、室外水电 管线等附属工程。(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29256m²;
跨度24米;
建筑高度14.7米;
单体建筑面积8928㎡;
工程规模M(中)型;
总建筑面积29256㎡;
单跨跨度24米;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4.7米;
单项合同额7933.98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29256m²;
跨度24米;
建筑高度14.7米;
单体建筑面积8928㎡;
工程规模M(中)型;
总建筑面积29256㎡;
单跨跨度24米;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4.7米;
单项合同额7933.98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720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5,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7-09-05。其中设计总工期15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并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中标合同上限 价;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 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7 其他:(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发包人、业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评审要求。
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 :主要内容为设计范围内标准厂房、配套建设地上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同步完成室外场地硬化、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 。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并经图审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
招标文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628m²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628㎡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