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数字德化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
3、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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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单位 |
合同包 预算价 |
合同包 最高限价 |
投标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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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其他技术服务 |
否 |
1 |
项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0 |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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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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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 |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乙级或以上的通信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人力人事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通信工程,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注: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其中一方满足本项要求即可。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期限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8月0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