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电力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5】17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3.工程规模:新建电力电缆 4.769千米,其中ZC-YJV-8.7/15-3x300型电力电缆3.119千米(路径长2.888千米),ZC-YJV-8.7/15-3x70型电力电缆1.111千米(路径长1.028千米),ZC-YJV-0.6/1-4x240型电力电缆0.539千米(路径长0.499千米)。新装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3台,新装隔离开关4组。新建一二次融合环网箱4台,新建630kVA箱变3台。新建电缆17口,新建2孔电力排管332米,新建4孔电力排管68米,新建9+1孔电力排管10米,新建16+1孔电力排管107米。新建 24 芯光缆2千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12004005250162001001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电力升级改造工程 |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及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项目建设期土地办理及费用、各项验收、质保期保修服务等,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并按国网标准通过送电前的验收。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 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7.近三年进入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49.119.98.70:8025/.html)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的将被拒绝。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1)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07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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