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组织工程与再生临床医学中心采购液氮储存系统等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411,270.50元
最高限价:6411270.5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5.5质保期限: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6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指定地点。
5.7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仍在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承诺中标后以自己名义办理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7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组织切片扫描仪、步态分析仪、三维组织培养器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总代理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中文格式)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豫财招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组织工程与再生临床医学中心采购液氮储存系统等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411,270.50元
最高限价:6411270.5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20251305-1 |
新乡医学院组织工程与再生临床医学中心采购液氮储存系统等设备 |
6411270.5 |
6411270.5 |
5.1 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5.5质保期限: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6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指定地点。
5.7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仍在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承诺中标后以自己名义办理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7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组织切片扫描仪、步态分析仪、三维组织培养器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总代理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中文格式)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