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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洛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洛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55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8,7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55.3万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53,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名单;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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