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覆盖全国范围,涵盖仓储、干线运输、末端配送等全链条物流环节,可根据业务需求延伸至应急运输服务。。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中选人数量:入围不少于3家。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4个月。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的独立法人。
2.2应答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4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5辆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2.5不得存在的情形: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应答人(含此应答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应答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6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
2.7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2.8黑名单要求:应答人不在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商负面清单期限内(需提供承诺函)。
2.9控股、管理关系: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响应(需提供承诺函)。
2.10不分包、转包承诺: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售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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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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