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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被装物流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30 收藏项目

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被装物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被装物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07290004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被装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兰州兰州区域1
昆明昆明区域1
秦皇岛秦皇岛区域1
成都成都区域1
哈尔滨哈尔滨区域1
苍南苍南区域1
库尔勒库尔勒区域1

项目服务期为:预计为8月20日- 12月31日(以公司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区域,详见下表。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地区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其他:(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规模:详见下表      
(3)采购内容:根据归集目的地划分为7个标段,每个标段遴选一家物流服务商,按公司(以下公司代指采购人)要求提供被装的运输服务及装卸服务,服务期预计为8月20日-12月31日(以公司实际要求为准)。服务期间,物流服务商按标段为公司安排本标段专属的项目负责人及归集库房现地负责人,负责物流服务的组织与调度。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个7标段,每个标段独立形成投标文件。具体规则如下:
1.兼投兼中,按标包费用预算由大到小依次开标,各标段所有进入详评的供应商全部参加评分排名。
2.各标段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①第一步先确定7个标段的推荐候选人第一名,按照标包额由大到小确定,当供应商推荐候选人第一名累计次数达到4次,不再列入后续标包的候选人名单。
②第二步再确定7个标段的推荐候选人第二名,按照标包额由大到小确定,当供应商推荐候选人第一名及第二名累计次数达到4次,不再列入后续标包的候选人名单。
3.评标结束后,若某标包出现推荐中标或备选第一候选人放弃,该标包按照推荐候选人名单依次向后确定中标或备选候选人名单,不再影响其他标包的推荐候选人名单。
4.该标段的推荐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签订《物流服务协议》,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签订《备选物流服务协议》。
5.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本标段的全部服务内容,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扣罚机制中终止合作的情况时,由备选服务商接替开展该标段未完成的相关服务。
(5)本项目预算金额:      共715.52      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      运输服务单价≤0.7元/吨/公里;装卸服务单价  ≤90元/吨
各标段区域划分
序号仓库负责省份预计接收物资数(吨)预计总距离(公里)标段费用预算(万元)中标(家)备选(家)
1兰州甘肃、青海、陕西、山西(西部)、宁夏、内蒙古(西部)1442530994.57  11
2昆明海南、湖南、云南、贵州、广西106447281  69.76  11
3秦皇岛辽宁、内蒙古(东部)、山东、江苏、北京、河北、天津、河南、湖北、山西(北部)3340123705219.01  11
4成都四川、重庆、西藏93649280  61.4111
5哈尔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49713633  32.56  11
6苍南安徽、福建、江苏、江西、上海、浙江、广东2636117138  172.82  11
7库尔勒新疆自治区99753189  65.39  11
合计10912457276715.52  77。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物流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3)企业具备国家政府主管单位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备车辆营运证。
(4)具备满足本项目物流运输要求的运输车量资源,其中单个标段内可调度车辆不少于20辆,车型为4.2米、6.8米、9.6米、13米、17米,其中9.6米及以上车辆不少于16辆。可调度的车辆需要按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自有车辆: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行驶证车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车头车尾照、车辆营运证。②其他情况:提供相应车辆的《车辆租赁协议》或《车辆挂靠协议》、《车辆营运证》及车头车尾照。
(5)物流供应商需提供本标包专属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2025年6月的连续社保记录。(不同标包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
(6)关于装卸、运输服务中人员和车辆响应时效在12小时以内,提供的人员、物资可满足甲方采购需求涉及的“回收点”及归集仓库装卸量的吨数需求(单个“回收点”装车量≥20吨/天、单个归集仓库卸车量≥60吨/天),保证运输时效符合要求,同意接受新增点位。(出具承诺)
(7)关于装卸、运输过程出现的风险损失及由于供应商违反道路运输相关规定产生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出具承诺)。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
(10)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需提供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书面声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重大违法记录情况:物流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截图);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被  (www.plap.cn)列入失信名单(提供截图);被列入中国融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关于停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有关责任单位的通知》相关企业名录(提供承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7-30 17:00:00起至2025-08-04 17: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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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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