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西安电力中心医院人事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人:西安电力中心医院
1.3釆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4釆购项目概况:西安电力中心医院人事外包服务项目
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西安电力中心医院人事外包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4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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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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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人事外包服务项目 |
83元/人/月 |
1年 |
3.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3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备医疗机构的类似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有效合同及合同履行期间的发票至少一张,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3.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领取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5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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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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