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市政工程劳务作业分包供应商资格库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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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内容及范围 |
资格库有效期(年) |
入库单位(中标人)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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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城市供水工程劳务作业(具体以招标人分派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
2 |
不超过10家 |
说明:
本项目入库单位只作为招标人合同期限内市政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工程业务的备选供应商资格,招标人并不对合同有效期内入库单位所获得的参与投标机会、承接的项目金额、数量等做保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此应承担的风险。
2、入库资格期限及具体工程工期
入库资格期限为2年,自入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在合同第一年度到期前,招标人按照招标人的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入库单位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双方合同继续履行。评价结果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入库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具体工程工期:以具体工程项目发包时确定的工期为准。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营业执照不显示有效期的,视为有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诚信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动态信用基本得分达到80(不含80分)以上。
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声明,可按资格声明函的内容进行声明,或自拟格式)
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 1 项 单项合同金额为50万元(或以上)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类或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2.0确认为准)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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