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三综合振动试验系统,招标人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三综合振动试验系统
2.2 项目编号:AHC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三综合振动试验系统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货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 供货范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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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测试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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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综合振动试验系统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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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动振动台台体 |
1套 |
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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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平滑台 |
1套 |
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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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垂直扩展台面 |
1套 |
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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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功放 |
1套 |
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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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控制仪 |
1套(8通道) |
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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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速度传感器 |
8只 |
耐高低温,配8m耐高低温延长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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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冷却系统 |
1套 |
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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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
1套 |
定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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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车 |
1套 |
吊重1T,跨度8m,吊高8m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设备到场,1个月安调完成。
2.6 服务地点:安徽合肥市肥西县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基地。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三综合振动试验系统的制造商或集成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类似振动测试设备的供货业绩(类似设备包括:电动振动试验系统或三综合振动台或振动试验设备等均可)。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显示出合同甲乙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供货内容等相关信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除提供合同扫描件外须额外再提供合同附件或技术协议或加盖公章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有效性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1.5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售后服务的能力,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及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1.6信誉要求: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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