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太平兴国教寺大殿修缮保护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55万元 , 招标人为 南通市道教协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工程范围为太平兴国教寺大殿(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屋面修缮,文物本体
建筑面积约为238.3平方米。主要修缮内容为屋面、墙体、油饰、木装修、地面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太平兴国教寺大殿修缮保护工程监理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太平兴国教寺大殿修缮保护工程监理: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文物局或文广旅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等级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项目总监的国监注册证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
同书复印件。
(5)本次采购对响应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变更手续的,需进行备案,如未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
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提
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30 00:00到2025-08-11 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