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28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学生食堂自2011年建设至今已使用13年,目前每天有近2万人次就餐。学生食堂
的排风系统已经老化、损坏,由于排风设备更新淘汰快,原设备已无法维修,本次拟为学生
第二、第三食堂采购15KW风柜4套、油烟净化处理器(风量40000m³/h)4套、外部管道配件4
套等。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
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
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30 08:30到2025-08-06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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