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SC
2.项目名称:南汽职工宿舍危房翻建项目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65万元
5.最高限价: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70%(即折扣费率报价范围为0-70%),
超出报价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
6.采购需求:对南汽职工宿舍危房翻建项目(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41、343、345、359、363号)进
行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
的企业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一个月公司完税证明和社保缴
纳证明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
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
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
信用承诺书》(详见《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附件)),
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
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供应商处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如为退休人员(不超过65
周岁),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时间:
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