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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流域沛县大屯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四湖流域沛县大屯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沛县财政局以沛财投审复〔2025〕1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四湖流域沛县大屯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沛县大屯街道办事处境内。
2.2工程总投资:约3756.86万元。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大屯港河及其流域内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污染基底修复工程、河道滨水植被缓冲带建设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湿地构建及水系连通工程、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生态修复景观工程等。
2.4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0年 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水生态治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者缺一不可,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 人。
(5)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拾 万元整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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