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拌合站租赁(2025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经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工程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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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划数量 |
单位 |
租赁时长(月) |
控制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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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拌合站 |
90型 |
1 |
台 |
6 |
78,000.00 |
46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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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46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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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总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采购预算,机械设备必须是出厂在5年以内且性能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机械设备。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械手工资。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预算包含设备使用费、燃油费、设备调遣费、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采购预算以双班控制单价确定,结算按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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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
2.2项目编号:JT-X
2.3采购预算:468,000.00元
2.4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签订合同中要求时间为准)
2.5施工地点:黑河市爱辉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8)近三年(2022年7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其他禁止情形(如有): /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如有):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7月31日0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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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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