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并表管理系统信创 2025 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根据风险监管指标规则的修订、新设业务和公司并表范围变化等因素,
采购财务并表管理系统。同时也是依据公司信创 IT 战略规划,通过在公司统一采购的国产
服务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等基础设施上进行财务并表系统的建设,确保软件在国
产基础设施中平稳运行,满足信创建设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并表管理系统信创 2025 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并表管理系统信创 2025 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
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若确无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
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
成立不足三年(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
信证明;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提供承诺
函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包含“企业名称”在“高级检索”“案由”“刑
事案件”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且投标人未被
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
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为: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提供
制造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本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并表管理系统信创 2025 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根据风险监管指标规则的修订、新设业务和公司并表范围变化等因素,
采购财务并表管理系统。同时也是依据公司信创 IT 战略规划,通过在公司统一采购的国产
服务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等基础设施上进行财务并表系统的建设,确保软件在国
产基础设施中平稳运行,满足信创建设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并表管理系统信创 2025 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并表管理系统信创 2025 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
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若确无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
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
成立不足三年(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
信证明;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提供承诺
函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包含“企业名称”在“高级检索”“案由”“刑
事案件”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且投标人未被
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
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为: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提供
制造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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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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