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利辛县乐居·锦绣新城室外附属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利辛县乐居·锦绣新城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利发改投资【2021】37号
1.4招标人:利辛县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利辛县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乐居·锦绣新城室外附属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WGZ01726
2.5 建设地点:(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乐居·锦绣新城项目占地约127.29亩,建设内容为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含土石方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输配电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79673233.19元
2.8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利辛县乐居·锦绣新城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包含土石方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输配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然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3.1.7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0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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