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养护维修工程项目附属材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因2025年工程项目生产工作的需求,拟对2025年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养护维修工程项目所需的附属材料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2025年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养护维修工程项目附属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4 供货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供货地点
第一标段供货地点包含本溪分公司(丹阜高速、桥头互通匝道)、金普分公司(庄盖高速、皮长高速、鹤大高速吴炉站外连接线)、丹东分公司(丹阜高速)、阜新分公司(长深高速)、朝阳分公司(长深高速、丹锡高速)(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供货地点包含沈阳分公司(沈康高速、京哈高速)、桃仙分公司(王家沟互通匝道、丹阜高速)、铁岭分公司(京哈高速、平康高速)、葫芦岛分公司(京哈高速)(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可以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近3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至少具有累计合同金额【合同中须包含本项目清单中一项或多项材料累计金额不低于(一标段:100万元,二标段30万元)】的材料供货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单位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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