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至青岛连接线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防水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段(青盐改dk42+510.00至青盐dk75+043.35)。
2.2计划工期:16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反粘式防水板(eva)、普通防水板(eva)等招标物资的名称)近五年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及材料进场验收证书(至少提供2个批次投标物资)。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4.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2025年8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2025年8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投标期间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③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日,……下载回执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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