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预算金额:1,301,715.00元
5.最高限价:1,301,715.00元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需求: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小田径场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项目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南苑小田径场
9.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工期2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5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2022年以来,相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类似业绩包括人造草坪铺装等);
3.2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4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材料,否则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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