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智慧医疗(自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750万元 , 招标人为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我院智慧一期项目购置的自助服务设备,面临服务内容单一,仍停留在挂号、
交费、报告打印等基本功能,已远远满足不了患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就诊
流程设计,缩短就诊环节等候时间,医院拟将门急诊自助挂号、自助打印和病区自助服务项
目等需求进行整合,利用自助设备这个必要媒介,通过信息数据收集和自动处理,提供决策
支持,减少人工错误发生率;通过系统功能提升后的流程优化,减少医院服务滞后和患者过
程损耗;通过自助操作充分尊重自主意愿,增强私密性,提供优质“距离式”服务,从而提
高医院服务品质和整体运营效率,建立全新智慧医疗自助服务体系。 本项目采购一批多功
能自助机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建设,主要用于医院门急诊区域自助挂号取号、缴费结算、打
印报告等业务需求,助力群众便捷就医。 本项目预算金额:75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同预算
金额,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运维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智慧医疗(自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智慧医疗(自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1.2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9 00:00到2025-08-0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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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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