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项目名称)己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064万元,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508.22万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利通区辖区;
项目概况及规模:
四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4标段建设总面积3305.8亩,其中:
(1)防风固沙林(片林):建设面积1249.8亩,栽植侧柏10498株,栽植沙枣15747株,栽植沙冬青15747株,栽植柽柳10498株,包含抚育管护、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
(2)防风固沙林:灌草种植面积2056亩,栽植柽柳74838株,栽植沙冬青74838株,栽植酸枣74833株,播种沙打旺616.8亩,包含抚育管护、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
五标段:节水灌溉设施布设的区域主要是乔灌综合治理区、人工造乔木林区,灌溉面积9414.2亩,涉及城际铁路东侧、慈善大道连接线4两侧、立弘慈善大道两侧、慈善大道连接线3(盐中路)两侧、银平道路两侧、沙坝沟公墓、防风固沙林共7个区域。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
五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8日21:00至2025年08月04日23:55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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