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已由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5】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乌苏市2.项目规模:车排子镇红柳村、沙枣村、苇湖村片区具体总建设内容如下:建设高标准农田 31995 亩,全部为新建高标准农田(包含优质棉 21089 亩)。石桥乡昌德村、苏不尔干村、杨树村片区具体总建设内容如下:石桥乡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27757 亩,全部为新建。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0日10时00分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已由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5】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乌苏市2.项目规模:车排子镇红柳村、沙枣村、苇湖村片区具体总建设内容如下:建设高标准农田 31995 亩,全部为新建高标准农田(包含优质棉 21089 亩)。石桥乡昌德村、苏不尔干村、杨树村片区具体总建设内容如下:石桥乡片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27757 亩,全部为新建。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E654 | 乌苏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 123 | 303.77 | 所有土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其他临时辅助工程等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平行检测。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0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