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2025年-2027年中国电信定安分公司物业房屋(含四小建设)零星维修项目采购需求,拟对2025-2027年中国电信定安分公司房屋(含四小建设)等零星维修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为单项服务采购,采购估算金额为98.10万元(含税),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资金来源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成本性支出。
1.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等的相关要求。
1.1.2服务地点(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1.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以成交总价签订合同,工程量以实际竣工验收量为准,最终结算以采购人的审计部门审定结算审计意见为准,维修工程费最终支付金额=按定额标准审结金额×成交折扣。结算依据:海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最新定额文件进行结算(定额文件范围外的单价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结算,没有信息价的参考市场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拟为定安分公司提供物业房屋(含四小建设)零星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通信机房、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装饰装修、房屋室内外防水、楼顶平面隔热、卫生间、建筑物外立面(含门窗幕墙)、室内装修、给排水、防静电地板、走线架、室内照明、吊顶、道路和庭院硬化等设施设备修缮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8.10万元(含税),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90.00万元,税款估算金额为8.10万元。
1.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接到采购人开工书面通知后,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委托施工单中约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安排作业计划,按时开工与竣工。
1.2.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2个,第一成交供应商成交60%份额,第二成交供应商成交40%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采用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证书;
(3)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能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
注:以上证书要求响应时具备有效性,且供应商需在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能力,如供应商资质变更等原因导致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能力,采购人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颁发的有效安全员B证1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颁发的有效安全员C证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
(3)具备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类别)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建筑架子工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别)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建筑电工类别)的施工技术人员各1名。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证明、资质证书及由社保局出具的自2025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3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人员证书须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如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的“项目负责人综合资质”或“拟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中要求,该人员可在项目团队人员中任职。
2.1.5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承诺函。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时30分至2025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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