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就2025-2027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动环监控扩容建设项目动环监控器件框架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采购动环监控相关器件,同时涉及监控器件安装及调试,包括安装所需的线槽、线缆、标签、固定件等所有辅材,并负责数据校准及调测,接入招标人动环监控系统,确保告警送达综合告警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3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1.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5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7项目框架预算:8340675.00元(不含税)。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以上项目规模为暂估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1.8中标人数量:3个,具体中标份额及预估数量如下:
|
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中标预估数量 |
|||
|
器件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
|
第一中标人 |
50% |
智能采集器(FSU) |
台 |
650 |
|
|
温湿度传感器 |
个 |
1250 |
|||
|
水浸传感器(点状) |
片 |
800 |
|||
|
水浸传感器(带式) |
米 |
400 |
|||
|
动环设备安装箱 |
个 |
650 |
|||
|
电表安装箱 |
个 |
188 |
|||
|
圆口开口交流互感器(200A) |
个 |
1350 |
|||
|
方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个 |
600 |
|||
|
圆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个 |
300 |
|||
|
直流电能计量模块 |
个 |
500 |
|||
|
直流电流变送器(200A) |
个 |
200 |
|||
|
直流电流变送器(600A) |
个 |
300 |
|||
|
液位变送器 |
个 |
30 |
|||
|
烟雾探测器 |
个 |
400 |
|||
|
大电池夹 |
个 |
400 |
|||
|
10A交流空气开关 |
个 |
650 |
|||
|
智能设备协议接口开发 |
个 |
10 |
|||
|
第二中标人 |
30% |
智能采集器(FSU) |
台 |
390 |
|
|
温湿度传感器 |
个 |
750 |
|||
|
水浸传感器(点状) |
片 |
480 |
|||
|
水浸传感器(带式) |
米 |
240 |
|||
|
动环设备安装箱 |
个 |
390 |
|||
|
电表安装箱 |
个 |
112 |
|||
|
圆口开口交流互感器(200A) |
个 |
810 |
|||
|
方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个 |
360 |
|||
|
圆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个 |
180 |
|||
|
直流电能计量模块 |
个 |
300 |
|||
|
直流电流变送器(200A) |
个 |
120 |
|||
|
直流电流变送器(600A) |
个 |
180 |
|||
|
液位变送器 |
个 |
18 |
|||
|
烟雾探测器 |
个 |
240 |
|||
|
大电池夹 |
个 |
240 |
|||
|
10A交流空气开关 |
个 |
390 |
|||
|
智能设备协议接口开发 |
个 |
6 |
|||
|
第三中标人 |
20% |
智能采集器(FSU) |
台 |
260 |
|
|
温湿度传感器 |
个 |
500 |
|||
|
水浸传感器(点状) |
片 |
320 |
|||
|
水浸传感器(带式) |
米 |
160 |
|||
|
动环设备安装箱 |
个 |
260 |
|||
|
电表安装箱 |
个 |
75 |
|||
|
圆口开口交流互感器(200A) |
个 |
540 |
|||
|
方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个 |
240 |
|||
|
圆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个 |
120 |
|||
|
直流电能计量模块 |
个 |
200 |
|||
|
直流电流变送器(200A) |
个 |
80 |
|||
|
直流电流变送器(600A) |
个 |
120 |
|||
|
液位变送器 |
个 |
12 |
|||
|
烟雾探测器 |
个 |
160 |
|||
|
大电池夹 |
个 |
160 |
|||
|
10A交流空气开关 |
个 |
260 |
|||
|
智能设备协议接口开发 |
个 |
4 |
|||
1.9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10交付期:自接到订单需求(订单内的设备最小数量单位不限)后20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到货后在具备安装条件前提下,7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并通过初验。
1.11保修期:自取得招标人签署的终验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24个月。
1.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单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序号 |
器件名称 |
不含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元) |
|
1 |
智能采集器(FSU) |
3920 |
|
2 |
温湿度传感器 |
306 |
|
3 |
水浸传感器(点状) |
77 |
|
4 |
水浸传感器(带式) |
75 |
|
5 |
动环设备安装箱 |
83 |
|
6 |
电表安装箱 |
81 |
|
7 |
圆口开口交流互感器(200A) |
86 |
|
8 |
方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313 |
|
9 |
圆形开口交流互感器(600A) |
313 |
|
10 |
直流电能计量模块 |
780 |
|
11 |
直流电流变送器(200A) |
135 |
|
12 |
直流电流变送器(600A) |
160 |
|
13 |
液位变送器 |
1620 |
|
14 |
烟雾探测器 |
217 |
|
15 |
大电池夹 |
90 |
|
16 |
10A交流空气开关 |
46 |
|
17 |
智能设备协议接口开发 |
1500 |
1.14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078动力环境监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核心设备【智能采集器(FSU)】的有效原厂授权文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投标均被否决,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则该品牌型号的投标人投标均被否决。
2.1.3投标人承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标后所提供产品与投标质量相符(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施工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1)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过同类动力环境监控设备销售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7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技术人员:4人(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4本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2本电工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2本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同1人持多本证书按多本计算。
注:(1)若投标人是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则人员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若投标人是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则人员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01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施工技术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2025年01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署且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1.8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08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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