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年度消防检测维保值守项目
2.2实施地点: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525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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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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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维保维护 |
12 |
次/月 |
625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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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设施检测 |
1 |
项 |
25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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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控制室值守(6人) |
72 |
人月 |
5903 |
2.5项目内容:
1)消防检测:消防检测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消防维保:每月一次进行现场维保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3)消防值守:24小时值守,三班制,持证上岗,负责消防监控、消防值班、消防设备巡检等工作。需配备6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并且在消防社会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
3.1.2人员要求:至少6人。均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资格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23时00分至2025年8月11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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