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煤矿井下绞车用重要用途钢丝绳(股份余吾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五阳矿;潞宁煤业)采购,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规模:煤矿井下绞车用重要用途钢丝绳(股份余吾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五阳矿;潞宁煤业)采购,详见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煤矿井下绞车用重要用途钢丝绳采购,标段内容:
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煤矿井下绞车用重要用途钢丝绳(股份余吾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五阳矿;潞宁煤业)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B
4交货地点:股份余吾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五阳矿;潞宁煤业。
5招标内容:煤矿井下绞车用重要用途钢丝绳(股份余吾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五阳矿;潞宁煤业)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送货地点
1
钢丝绳
6×19s-1670(22mm)
公斤
18000
股份五阳矿(18000)
2
钢丝绳
6×19s-1670(24mm)
公斤
15000
股份五阳矿(15000)
3
钢丝绳
6×19s-1770(24mm)
公斤
6900
股份漳村矿(6900)
4
钢丝绳
6×19s-1770(28mm)
公斤
31100
股份余吾矿(31100)
5
钢丝绳
6×19S-1770(31mm)
公斤
3400
潞宁煤业(3400)
6
钢丝绳
6×37M-1770(21mm)
公斤
1900
潞宁煤业(1900)
6交货期:以需方通知到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交清全部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至少一项已完成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及对应发票(以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明细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07月 29日 21时30 分--2025年 08月03 日21 时 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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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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