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喜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北京璞逸丰宜项目红线外道路修缮工程
采购范围:金茂府东铁营项目地面铺装翻新提升工程(南侧约1466.95㎡,北侧约319.34㎡)、市政沥青道路翻新提升工程(13195.19㎡)。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街道
工期:地面铺装翻新提升工程:33天、市政沥青道路翻新提升工程:6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4)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字后的扫描件。特别提示:请各供应商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扫描件;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3 业绩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4 信誉要求
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②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职务的声明。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2025年08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领购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3家。
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含)家,本项目采购可以由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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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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