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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智能塔式起重机生产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9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海兴控股集团新能源集控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控主站系统【需具备对2个220KV升压变电站的一次运行设备(如开关、刀闸、地刀、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等)进行实时监测并进行控制操作(10KV线路接入)】、通信网络、站端设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招标项目造价约 2402.336213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盐城新龙广场 13号楼。

2.4工    期:15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免费质保期1年,所有硬件设备提供2年原厂维保服务,软件平台提供1年优化、升级、维护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要求中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是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证以后的资质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领取和延期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过渡期内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新能源集控中心或调度自动化项目的业绩。

3.1.3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设备品质要求

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釆购质量需符合最新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且满足设计需要。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

企业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电力设施许可证

业绩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投运运行证明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

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具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30 分

商务响应:5分

服务方案:55 分

业绩:1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 (取值范围:93%-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3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3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3)

商务响应

(5)分

通讯规约(2.5分)

投标人满足最新要求的自主可控DL/T 860规约,并提供DL/T 860通信报文(CMS)一致性检测报告,得2.5分。

注:投标时以提供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软件能力成熟度(2.5分)

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CMMI3及以上证书的得2.5分。

注:投标时以提供的证书原件扫描件计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2.3(5)

服务方案

(55)分

设备配置和选型合理性(10分)

设备配置和选型合理贴合招标人需求、详尽合理、针对性强、技术先进、安全。

电力监控安全防护方案(9分)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电力监控安全防护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可行。

安装及实施方案(9分)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装及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组织、供货组织方案、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应急响应措施等。

故障响应方案(9分)

针对本项目所需的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方案。故障响应方案可行,操作性强。

质保、现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方案(9分)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计划、售后服务人员安排。

培训方案(9分)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需的培训方案。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或提供的内容与相应要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外,以上服务方案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2.3(6)

业绩

(10)分

投标人业绩(10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新能源集控或电网新一代集控中心项目的业绩。每有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1、资格审查业绩如符合本项业绩要求,也可参与本项计分。

2、以上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投运运行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果合同注明不了或未明确类似设备证明量化指标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8 月 20  日 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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