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壤塘县吾伊乡壤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和壤塘县吾伊乡壤古村克久温泉产业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壤发改行审[2025]64号;壤发改行审[2025]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壤塘县吾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补助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壤塘县吾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壤发改行审[2025]64号;壤发改行审[2025]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
2.2建设规模:建设面积为3007.82平方米,其中主要设置温泉体验接待休息区172.08平方米、特色农产品售卖区17.53平方米、温泉体验中心251.02平方米、道路及硬化面积7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建设6栋度假木屋、6栋度假太空舱、1栋定制木屋餐吧650㎡,室外游泳池375㎡,室内装饰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30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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