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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实验室相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苏州实验室相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实验室相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研〔2025〕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实验室相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实验室相城园区周边

2.2建设规模:尝水路(安元路-中环北线新建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纬十一路(经七路-经八路)、永青路(经八路-S228)、尝水路(中环北线-纬八路)等6条道路,全长约1.947km。共包含七座桥梁,跨径分别为3跨13米(长度约39米)、1跨22米(长度约22米)、1跨13米(两座,每座长度约13米)、1跨35米(长度约35米)、1跨18米(长度约18米)、1跨30米(长度约30米)。新建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并对园区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提升修复等。建安费约为18900万元,设计合同估算价约461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2312001001

苏州实验室相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设计

苏州实验室相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设计

461

40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设计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监控及信号灯)、管线、照明、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五)设计总周期:40日历天。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7-29 00:00至2025-08-0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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