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黄山中心辖段2025—2028年车辆救援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黄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黄山中心)
1.3项目概况:黄山中心目前管养G3京台高速铜汤段47.7km(双向四车道)、G3京台高速汤屯段49.71km(双向四车道)、G56杭瑞高速屯溪段7.68km(双向四车道)、G3京台高速黄塔(桃)段36.55km(其中K1346+011~K1363+600为双向六车道、K1363+600~K1382+561为双向四车道)、G56杭瑞高速黄塔(桃)段14.58km(双向四车道)、S42黄浮高速黄祁段102.2km(双向四车道)、S11巢黄高速芜黄段25.12km(双向四车道)、G0321德上高速祁门段30.8km(双向四车道),共计314.34km。为充分保障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处置效率与救援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拟通过公开询比,选择业绩信誉良好、施救设备充足、救援经验丰富、服务文明规范、施救驻点满足快速救援需要的社会施救资源,按照自有、外协及基金相结合的“皖美救援”工作模式,安全、快速、高效、规范开展黄山中心所辖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2.采购说明
2.1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采购范围:
2.2.1黄山中心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分2个合同包进行询比采购,每个合同包工作内容均为:服务路段内(包括收费站、服务区、互通枢纽等)事故、故障车辆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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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路段起止桩号 |
里程(km) |
施救驻点位置 |
涉及收费站 |
合同签约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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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G3京台高速铜汤段K1248+600~K1296+300 |
47.7 |
东黄山站 |
太平湖站、黄山北门站、东黄山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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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巢黄高速芜黄段 K146~K171+122 |
25.12 |
东黄山站 |
旌德西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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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京台高速汤屯段 K1296+300~K1346+011 |
57.39 |
屯溪站 |
黄山南门站、徽州区站、呈坎站、屯溪西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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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6杭瑞高速屯溪段 K201+821~K209+507 |
屯溪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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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G3京台高速黄塔(桃)段 K1346+011~K1363+600 K1363+600~K1382+561 |
51.13 |
五城站 |
五城站、龙田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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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6杭瑞高速黄塔(桃)段 K226+047~K240+627 |
五城站 |
岭南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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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2黄浮高速黄祁段 K0+800~K102+978 |
102.2 |
黟县站、牯牛降 |
休宁站、黟县站、祁门站、祁门西站、牯牛降站、闪里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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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321德上高速祁门段 K1007+300~K1038+101 |
30.8 |
牯牛降站 |
安陵站、柏溪站 |
黄山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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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点在建中 |
30.66 |
凫峰站、汪村站 |
黄山中心 |
2.2.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道路车辆车辆救援操作规范》(JT/T 89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GA/T 1044)、以及《皖通公司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办法》和黄山中心车辆救援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
2.3合同包划分:分为2个合同包。
2.4计划服务期:36个月,2025年8月12日至2028年8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每个供应商同时对2个合同包进行响应(每个合同包需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允许最多成交1个合同包(成交合同包的人员、自有设备不得重复)。
2.6成交原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自有有效施救设备数量多的优先;自有有效施救设备数量也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在前的优先。
2.7供应商成交后,施救驻点由采购人统筹安排,且采购人有权根据救援需要调整施救驻点;重大节假日或其他大流量时段,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调度指令,配合开展施救巡查。
2.8供应商应承租采购方指定的自有清障车辆,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3.1.1资质最低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持有合法、有效的服务价格登记证。
3.1.2施救设备最低要求:
01合同包:具有中(轻)型非载物专项作业车(平板拖车)2辆、重型非载物专项作业车(重型拖车,总质量≥31000kg)1辆;施救设备须“证照齐全、合法存续、保险有效”,依法办理机动车辆号牌并注册于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下(以行驶证为准),办理有效保险,购有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
02合同包:具有中(轻)型非载物专项作业车(平板拖车)2辆、重型非载物专项作业车(重型拖车,总质量≥31000kg)1辆;施救设备须“证照齐全、合法存续、保险有效”,依法办理机动车辆号牌并注册于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下(以行驶证为准),办理有效保险,购有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
3.1.3施救人员最低要求:每台施救设备须配备不少于2名施救人员(其中1人为驾驶员,驾驶员须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配齐劳动保护用品,男性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1.4停车场最低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亩,场地平整、监控设施完好,24小时有人值守。
3.1.5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道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
3.1.6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比选,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注: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16:00至2025年8月5日9: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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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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