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发【2025】13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监督部门为五常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五常市

2.3 建设规模:37km四级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

2.4 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0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现场设计代表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6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 招标范围: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勘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勘测、施工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审查、不平衡报价调整清单等。

2.8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长度

(公里)

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

五常市2023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调增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37km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88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及设计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3.1.2人员最低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5年4月-6月)联合体牵头方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

3.1.3业绩最低要求:

(1)近五年内(2020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里程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

注:业绩要求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或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2024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单位为工程设计单位;

3.2.2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5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均需在协议书中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