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五政发[2025]5号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计划的请示》的批复、五发改字[2025]45号《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五大连池市乡村振兴烘干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五大连池市乡村振兴烘干塔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龙镇兴垦大街延长线北侧。
2.3招标控制价:6839402.11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为烘干塔相关设备土建部分,建设锅炉房和热风室1栋、干粮仓2座、湿粮仓1座等。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2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要求)。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4日)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01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0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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