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2025年黔西分公司大兴收购点拆除泡沫夹心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已由 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 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 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2025年黔西分公司大兴收购点拆除泡沫夹心板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2.2项目编号:GZSY
2.3项目预算:76.61万元(含税)
2.4最高限价:646572.27元(含税)
2.5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市重新镇(毕节市烟草公司黔西分公司大兴烟叶收购点)
2.6项目规模及内容:
拆除厂房压型钢板顶面 1235.38平方米,拆除厂房夹芯彩钢板墙面 764.99平方米,安装厂房夹芯彩钢板墙面 764.99平方米,更换屋面檩条及拉条 7.54吨,原钢结构刷漆1235.38平方米,安装厂房压型钢板顶面 1235.38平方米,新建钢架棚 117.18平方米,新建彩钢机房 43.6平方米,更换线路1102.33平方米,新建防火门 44平方米,更换钢天沟 84.8米,新建外排水管 60米等。详细工程内容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78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下达时间为准)。
2.8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9标段(包)划分: 壹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3.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未处于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
3.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 1:第 3.2 至 3.7 条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响应)承诺函》,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的权利,承诺不属实的,将否决供应商投标,并按承诺函内容进行处理。
注2: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第3.2、3.3、3.5条相关要求。
3.9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4日下午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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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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