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集宁车务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技装函〔2025〕285 号)文件和《临时计划通知书》。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主要为民族桥遂工区外电源及供暖改造。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拆除既有变压器,新建双杆变压器一座及配套。拆除既有燃煤锅炉和配套设备,新建空气源采暖设备及配套。(详见设计图)
2.3 工程投资(概)预算:58.7057万元(工程费:58.2153万元,安全生产费:0.4904万元)。
2.4 计划工期:80天。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满足呼和房建公寓段和呼和供电段等部门的要求。
2.6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2.7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按照甲方要求,将对相应的采暖资产设备移交呼和房建公寓段,电力资产设备移交呼和供电段,并满足要求。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叁年内临近铁路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2023、2024两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3.4 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6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7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 8 月 1 日17时前报名。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5年 8 月 4 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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