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拟采购四足机器人、无线自组网电台、机载公网基站、3D侦查建模无人机、端侧算力设备等。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应急通信装备。
标包2:智能装备。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本次为标包1询比采购,标包1具体设备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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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包1具体设备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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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模块名称 |
单套设备详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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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设备清单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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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足机器人 |
套 |
1 |
中型四足机器人 |
四足机器人主部件 |
套 |
1 |
|
2 |
配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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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大型四足机器人 |
四足机器人主部件 |
套 |
1 |
|||
|
4 |
配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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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云台摄像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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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无线自组网 电台 |
套 |
1 |
手持式电台 |
主机 |
套 |
2 |
|
7 |
配件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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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车载式电台 |
主机 |
套 |
1 |
|||
|
9 |
配件 |
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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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载式电台 |
主机 |
套 |
1 |
|||
|
11 |
配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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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机载公网基站 |
套 |
1 |
机载LTE一体化基站 |
BBU+RRU(含天线及安装调试) |
套 |
1 |
|
13 |
3D侦查建模无人机 |
套 |
1 |
无人机主机 |
标准主机套装 |
套 |
1 |
|
14 |
配件 |
挂载 |
套 |
1 |
|||
|
15 |
备用电池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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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环扫毫米波雷达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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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增强图传模块 |
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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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智图软件 |
套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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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保障服务 |
年 |
1 |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浙江(采购人指定地点)。】……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不含税总价响应报价最高限价为【118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响应产品(机载公网基站)须具备有效的进网许可证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响应产品(手持式电台、车载式电台、机载式电台)均须具备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1.7响应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云台摄像机:适配本项目采购的大型四足机器人;支持5G网络双向语音通话。
(2)机载公网基站 基站主设备: 基站设备需支持单小区至少1200个RRC连接用户数、600个语音业务并发数,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满足大量用户的通信需求。
(3)3D侦查建模无人机 主机:空载重量(含电池)≤10Kg,负载重量≥1Kg。
(4)3D侦查建模无人机 挂载:当负载不平衡导致电机温度攀升时,有保护机制,温度降至正常后可以恢复工作。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8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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