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管道消防站。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新建总建筑面积2876.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6.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消防站综合用房,室外训练场及篮球场等。
2.3 工期要求
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官道消防站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辅助服务项目计划于2025年7月30日开工,2025年9月28日完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本项目甲方要求为准。
2.4 质量要求
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官道消防站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辅助服务项目质量要求:最终成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流程涉水行政审批事项试点指导方案》、《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要求等。
2.5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工程为房山区良乡镇中心区官道消防站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辅助服务。
本标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和部颁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项目区内主体工程分析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所需的现场勘查与资料收集、报告书编制、水影响报告审批等工作。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经营范围要求:须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工程建设相关范围。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业绩(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等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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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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