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智慧展厅设计和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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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费用类型 |
项目 |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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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计费 |
总体展示策划 |
6万元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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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展厅整体视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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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字内容策划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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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D设计、光电效果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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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布局策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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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员流线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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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展示内容设计及灵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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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与设计相关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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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制作费 |
展厅各产品宣传展板材料准备及制作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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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光电效果打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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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展板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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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荣誉墙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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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旧区改造、墙面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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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展示环境打造 |
说明: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本项目,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重庆市总部城。
(4)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计费”最高响应限价为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制作费”最高响应限价为1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任一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宣传推广或宣传设计制作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且单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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