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4年各区、县分公司网络分局笔记本电脑需求,本次需采购一批信创笔记本电脑,预估金额为不含税21.9975万元。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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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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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创笔记本电脑 |
1.CPU:国产C86处理器,核心数≥8,主频≥2.7GHz,CPU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测评认定。 2.操作系统:含符合信创要求国产桌面系统及办公软件,支持麒麟或统信等国产操作系统,并预装正版永久激活的国产化操作系统。 3.内存:配置≥16GDDR4内存,提供2个内存插槽。 4.硬盘:配置≥1T固态硬盘。 5.屏幕:配置14吋IPS屏幕,分辨率≥1920*1200,对比度≥1500:1,sRGB100%高色域, 屏幕响应时间≤25ms,亮度不低于300尼特。 6.摄像头:配置≥100万像素摄像头,具备物理遮挡功能。 7.USB接口:提供≥2个USB3.0接口;≥3个Type-C接口。 8.网卡:集成1个RJ45自适应1000M以太网卡。 9.Wifi:标配支持WIFI6无线网卡,支持BT5.2。 10.隐私开关:支持一键关闭摄像头、Wifi、Mic功能。 11.开机键:指纹开机二合一按键。 |
台 |
35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自然日到货 |
曲靖市各区县分公司 |
原厂质保5年 |
1.2.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19975.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笔记本电脑)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框架合同的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须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9)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的CPU和操作系统须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目录内(网址https://www.itsec.gov.cn/aqkkcp/cpgg/)。提供查询截图。
2.3.2响应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及SRRC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8时30分-2025年8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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