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石化分公司新建无异味工厂溯源与监控设施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阳石化分公司新建无异味工厂溯源与监控设施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VOCs预警激光雷达系统和厂界部署的VOCs边界站、厂区内网格化微型监测子站及危险泄漏气体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配合,全方位监控辽阳石化分公司厂区的VOC污染排放情况和恶臭、VOCs气体浓度在厂区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本项目新增1套VOCs预警激光雷达系统、44套网格化监测子站、2座厂界VOCs及恶臭气体边界站、4套危险泄漏气体VOCs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1套V0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含硬件)。
2.2招标产品范围:网格化设施44套(防爆微型监测子站39套和防爆微型恶臭监测子站5套);危险泄露气体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4套;VOCs预警激光雷达系统1套;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1套;厂界voc及恶臭气体边界站2套;以上五项采购内容需提供相关配套的软件、硬件、技术服务。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供货。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以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不接受系统集成商或者贴牌集成商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本招标项目中网格化设备-防爆微型监测子站(指传感器模块化设计和传感器法检测原理相同或类似的微型站)、危险泄露气体VOC气云成像智能监控系统、VOCs在线监测预警管控平台、VOCs预警激光雷达系统、实时监测和预警环境空气中VOC总量浓度的时空分布的VOCs、厂界voc及恶臭气体边界站的产品业绩,要求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以上5项采购物资中任意4项提供一份在同类项目的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验收材料(报告、记录等)原件扫描件、用户评价报告原件扫描件和仪器现场安装照片;
(2)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3)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无法辨识视为未提供。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5投标人需有维修服务能力,可长期(5年及以上)提供备件。(需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9日16时至2025年8月5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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