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牡丹江公路水毁重建项目G201鹤大公路兴隆村-海浪村段牡丹江江-三部落公路K26+513.6盖板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3,174.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牡丹江公路水毁重建项目G201鹤大公路兴隆村-海浪村段牡丹江江-三部落公路K26+513.6盖板涵):
合同包预算金额:893,174.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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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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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路工程施工 |
2024年牡丹江公路水毁重建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93,17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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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完工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牡丹江公路水毁重建项目G201鹤大公路兴隆村-海浪村段牡丹江江-三部落公路K26+513.6盖板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牡丹江公路水毁重建项目G201鹤大公路兴隆村-海浪村段牡丹江江-三部落公路K26+513.6盖板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①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④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⑤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并提供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资料,如退休无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资料,须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合同,有特殊情况提供声明文件。
(3)项目总工: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②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③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并提供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资料,如退休无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资料,须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合同,有特殊情况提供声明文件。
(4)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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