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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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参数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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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梯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排屋 |
1 |
台 |
15.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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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高层 |
13 |
台 |
252.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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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7.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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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电梯制造商或取得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唯一授权投标的代理商(含经销商,下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1.1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操作电梯),提供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乘客电梯,规格一:载重≥400KG,额定速度≥1m/s;规格二:载重≥1000KG,额定速度≥1.75m/s);
2.1.2电梯的安装须由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唯一授权安装的单位实施,如代理商投标和安装的,电梯制造商授权投标和安装的代理商须为同一家单位;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操作电梯)。
3.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保。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拟派,其社保须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缴纳。【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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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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