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三峡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1.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1.3 交付要求:根据项目环评批准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内容对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报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完成在建设项目相关网站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1.4 交付地点: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四章“委托要求”,即《三峡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方从2023年1月至今至少从事过3次及以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服务业务,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交2025年6月的社会保险汇总表)、或税收完税证明。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注:不动产权证书的产权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容不作要求。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29日至2025年 8月 1日 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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