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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全市消防灭火器材充检维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全市消防灭火器材充检维修采购项目(二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全市消防灭火器材充检维修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全市消防灭火器材充检维修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两年

2.4质量要求:签订合同当日起,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合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不达标的消防灭火器材进行维修充检,提供符合要求,具有检测报告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部门检查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3.3供应商的经营范围要具有消防器材的维修、销售相关项目;

3.4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城区内有固定的维修用房(提供租赁合同、地址信息、场地图片或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参加此项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法人代表在本次投标活动前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9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10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1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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