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雄忻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1工程名称: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XXQD标
1.1.2工程概况
1、雄安公司管段
施工里程DK86+820至DK177+430,共90.61km。包括曲阳站、阜平站10KV配电所及给水加压泵站;雄安公司建设管段内区间牵引变电所1所、分区所2所、AT所3所、区间给水所3所、区间警务区4所、通信基站9所、综合中继站7所(含综合中继站加太原局直放站)、直放站7所、区间岗亭52所,总建筑面积约8352.51平米。对应的电力洞室、通信洞室、AT所洞室及网开关控制站洞室的洞室门、及门垛钢筋混凝土墙体32处、箱变基础及装修处、车站、项目箱变及灯塔基础16处、地面综合管沟2545m。
2、大西公司管段
施工里程DK177+430至大西DK200+451.631,共109.94km。包括包括忻州西站宿舍、派出所;管段内区间牵引变电所2所、分区所2所、AT所4所。区间给水所4所;区间警务区4所。对应的电力洞室、通信洞室、及网开关控制站洞室的洞室门、及门垛钢筋混凝土墙体45处、箱变基础及装修63处、车站、项目箱变及灯塔基础7处、地面综合管沟3800m。区间基站14所、综合中继站6所、直放站4所、线路所1所等。总建筑面积约9216平米。
1.1.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雄忻项目物资一览表》。
2.本次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3.1.3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4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5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6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谈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2日9时00分。
5.谈判文件的递交5.1竞谈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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