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攀钢西昌医院云胶片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攀钢西昌医院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公开采购-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为攀钢西昌医院建设云胶片系统。
采购要求
云胶片系统需具备以下功能(涵盖患者端及医生端,具体功能需符合通用技术云胶片功能清单要求):
1.患者端
(1)扫码访问:支持登录认证、报告详情查看、影像列表及查看、胶片分享、问题反馈等。`
(2)公众号访问:支持检查列表查看、报告详情、影像列表及查看、胶片分享、问题反馈。
2.医生端(云影像数据中心)
支持登录认证、患者列表查询及信息编辑、检查列表查询及报告/影像查看、报告对比、生成云胶片访问信息、工单列表查询及处理等。
三、服务质量和标准
(一)数据质量标准
1.影像完整性:上传至云胶片系统的影像要与PACS系统的影像保持一致性。
2.影像分辨率与灰阶数:云胶片为用户提供的影像应保留与原始DICOM影像一致的分辨率与灰阶数,默认窗宽窗位也应与原始影像一致,具备恒定的对比度和灰阶数目,以保证诊断准确性。
(二)系统性能标准
1.可用性:年度系统可用性不低于99.99%,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减少因故障导致的服务中断,为患者和医生提供持续可靠的服务。
2.响应时间:前端响应时延不超过3秒,二维码识别小于3秒,让用户能够快速获取影像信息,提升就医体验。
五、服务期限
20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之日止(服务周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信息技术服务。
2.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有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或2024年。
3.其他要求:无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七、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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