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以 苏交公程[2018]183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331-JHDD-LWJC标段、S331-JHDD-XHD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331省道金湖东段位于金湖县范围内,起自金湖县与宝应县交界处,跨宝应湖,经银涂镇、前锋镇,跨大汕子河后,接331省道老路,向南沿老路扩建至宝应湖农场后,继续向南止于用已建成的乌龙渡大桥,全长约22.817公里。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次招标共2个施工标段,即S331-JHDD-LWJC标段、S331-JHDD-XHD标段。
S331-JHDD-LWJC标段招标内容为331省道金湖东段全线16处视频监测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管理;
S331-JHDD-XHD标段招标内容为331省道金湖东段全线4处交叉口信号灯及监控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管理。
2.1.3合同估算价:S331-JHDD-LWJC标段约人民币120万元;S331-JHDD-XHD标段约人民币255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试运行期15天;缺陷责任期2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内容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试运行、缺陷责任期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
S331-JHDD-LWJC标段: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路网监测设施施工。
S331-JHDD-XHD标段: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交通信号灯设施施工。
备注:总承包范围内包含类似专业工程业绩的,须在“投标报表”中体现类似专业工程金额,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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