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太平镇风电项目净空符合性分析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4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太平镇风电项目净空符合性分析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民航相关规范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天津能源滨海新区太平镇风力发电项目对所涉民用机场及通用机场净空符合性分析服务工作,并取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天津能源滨海新区太平镇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100.1兆瓦,拟建设6.25兆瓦风机16台或7.15兆瓦风机14台。最终论证风机点位数量由招标方确认。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服务项目全部完成之日。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XNYGS202507110022-01)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太平镇风电项目净空符合性分析服务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XNYGS202507110022-01)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太平镇风电项目净空符合性分析服务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应列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2025年4月21日);(3)本项目负责人须为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2025年4月21日)备案人员,并持有有效期内的空中交通管制员或情报员执照,需提供2025年4月至6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供应商请于2025-07-29 11:00至2025-07-31 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采购资料。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5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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