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新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大楼幕墙维修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焦作新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焦作新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大楼幕墙维修项目位于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137号,新亚商厦营业大楼建筑高度52.9m,室内外高差1.35m,地上12层,框架结构。幕墙高度37.7m,局部的西侧观光电梯处幕墙建筑高度52.9m,东西方向长69.2米。维修内容包括:将外立面铝塑板及龙骨约2300㎡全部拆除、在原铝塑板位置重新安装2.5mm厚铝单板(氟碳喷涂)及龙骨2000㎡,龙骨大面部分选用140*70*4热镀锌矩形方管,采用单跨梁结构形式;上下窗间及沿口位置主龙骨采用60*40*4钢方管,横梁均采用40*4钢方管或L40*4角钢、广告灯箱及灯箱龙骨安装300㎡,灯箱底板采用1.5mm镀锌铁皮,箱体龙骨同铝单板幕墙、营业大楼临街外立面楼体亮化;新安装铝单板顶部与结构女儿墙处防水处理。
本工程幕墙抗风压性能1级,水密性能3级,气密性能3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使用年限25年。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采购范围: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2022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以提供合同为准;
3.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 响应人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7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如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注:接受邀请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 组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23时30分到2025年8月5 日08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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